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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腾房怎么办? 泉州两邪恶流氓吻上不良笑花级法院“三停”举措破难题

2017-08-23 福州市
(原标题:“老赖”不腾房怎么办?泉州两级法院“三停”举措破难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法院判决书生效,“老赖”拖着赖着不腾退房屋导致执行“腾房难”,遇到这样的人怎么办?泉州两级法院给出了答案。自去年以来,泉州中院率先在全省首创“三停”措施,即停水、停电、停气,有力敦促被执行人自动腾空搬迁,成功搬迁腾空房地产厂房20余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改革与创新在起步当初并不是一帆风顺。

泉州中院“三停”措施在落地实施之初,也引发一些争议,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相关部门尚存在顾虑,若采取“三停”措施可能会引起用户不满,况且“三停”直接影响部门的经济效益,因此起初各部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

如何扫清阻力,将“三停”举措落地实施?为此,泉州中院执行局多方奔走协调,在个别部门配合齐发力的基础上,最终让这一举措得到有效推行。

2016年7月,申请人晋江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晋江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成了“三停”举措真正落地实施的重要突破口。

据经办法官介绍,当时因查封房产被多人占用办厂经营,且拒不搬迁。最后,法院便着手对相关厂房及附属设施采取停电措施,督促占用人员配合执行。这也是泉州法院首起“三停”的成功案例。

不久后,“三停”措施便在基层法院执行过程中得到充分运用。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泉州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过程中,泉州洛江区法院首次成功施行了“三停”举措。

据了解,当时该案经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被执行人泉州某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贷款本金近4000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之后,申请执行人向泉州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6年9月26日指定洛江法院执行。

洛江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泉州某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并依法委托评估、拍卖上述抵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因三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该抵押房产被租赁给多家企业用于经营,洛江法院分别于2016年11月21日和2017年2月6日两次依法通知限期腾空房屋。但这些公司均未按通知限定时间内搬迁腾空,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2017年3月20日,洛江法院向泉州市自来水公司洛江分公司、泉州市电业局洛江客户服务中心发出首份中止供电、供水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被执行人泉州某有限公司所在厂房及宿舍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督促非合法占用该房产的用户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时,洛江法院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零距离见证执行,检察机关也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执行。最终,承租企业自动腾空房地产。

记者了解到,在执行实践中,房地产腾空搬迁难作为一项突出问题,直接影响拍卖成交、房地产移交等诸多环节。为有效解决问题,泉州中院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三停”举措从一枝独秀到遍地开花。

(见习记者肖赣通讯员王旭)

(原标题:“老赖”不腾房怎么办?泉州两级法院“三停”举措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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