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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纳入失信记陈汉典和哥哥跳舞录,将与车险挂钩

2017-10-14 福州市
(原标题:福州: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纳入失信记录,将与车险挂钩)

今后13类严重交通违法正式作为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交通违法,只是扣分罚款,最多吊销驾照?在福建福州,今后13类严重交通违法正式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除了常规处罚外,还将与个人融资授信、车险等挂钩。13种严重交通违法构成交通失信行为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交通违法量居高不下,一直有不少人呼吁,将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2016年11月,全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工作会上,公安部相关领导就表示,要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和惩戒等。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对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作出相应信用评价,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约束方式转变。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推出将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不良征信记录的规定。10月13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对外发布消息称,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正式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不良征信记录。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为以下情形: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车险、融资授信等将受到限制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13种交通失信行为,除了接受公安机关根据道交法进行处罚外,还将与个人信用、车辆保险等挂钩。惩戒处罚有以下5种:交通失信信用信息在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互联网公开公示,包含被处罚人姓名及其驾驶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等信息。对从事客货运、危险品运输、校车驾驶人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实施相应惩戒。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由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通报所在单位,予以内部处罚、转岗或解除聘用。供保险费率厘定时审慎性参考。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的参考,对其采取提高费率、实行最高费率或增加风险费率、附加条款等措施。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进行必要限制。目前,上述前3种惩戒措施已经在实施,后2种已在和福建保监局、福建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研究推进。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1次的,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2年,惩戒起始日期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惩戒期内发生2次(含)以上的,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延迟至5年。期满系统自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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