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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摇摇车 存隐患 律师:尽早出台法律法规|摇摇车|律师|奇妙黑板画家长

2018-07-21 福州市 摇摇车   律师   家长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佳伟) 现如今,在商场、超市、甚至街边的很多商店门口都摆放着形态各异的摇摇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但近年来摇摇车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那么,这些摇摇车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安全隐患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7月15日,记者在西安大寨路的一家母婴生活馆门口看到,店外摆放的摇摇车,在电源接线板的位置,有黑色胶带粘在裸露的电线上,这样简单的处理方法,看着就危险。在西安未央区另一家商铺门口,记者发现这些经常使用的摇摇车,车身原本自带的安全带不见了踪影,小孩还会在运作的车里乱动,虽说有家长身边,但万一跌倒后果也很危险。然而一些家长和店主却并没有提高安全警惕。

记者:“您看这个有没有安全带,你怎么没给娃系安全带呢?”

孩子家长:“我在旁边看着应该不要紧。”

商店工作人员:“反正这个安全带有的人系,有的人不系,有的小孩天天来这坐,家长就在旁边看着。”

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近年来关于摇摇车的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例如:今年4月在福州,一名一岁男童在一家便利店门口玩摇摇车发生疑似触电事故,孩子送医后,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记者从西安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摇摇车的高度不到两米,速度没超过两米每秒,不属于特种设备,也不在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范畴内,目前难以定义摇摇车属于电子玩具还是儿童游艺器材,这就导致了摇摇车陷入监管盲区。

法律界人士认为,家长带小孩坐摇摇车时,应当在旁边监护好。如果摇摇车发生安全问题,谁来负责?律师表示,除非能证明确实车子本身质量有问题或设计存在缺陷,否则,不仅经营者有责任,家长可能也要承担监护不利的部分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因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或者摇摇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首先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当承担不利的过错责任,相应的减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同时,律师表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未将摇摇车纳入监管范围,建议立法部门能尽早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来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编辑: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