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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法院与福州大北大英雄2011学法学院协同创新合作共建|福州大学|鲤城区|法学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7日讯  14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与福州大学法院举行协同创新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鲤城法院党组大大、院长李清坝与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向鲤城法院授予福州大学法学院“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牌匾。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教育培养基地。福州大学法学院作为鲤城法院审判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该院在培养高层次的法官人才提供师资和场地等支持。同时鲤城法院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通过为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等多种形式支持福州大学开展法学实践教学。

此外,双方还将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方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推进法学研究、共同促进审判实务,实现互利共羸的良好局面。

(洪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