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2018年至今,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共办理纠正刑期错误案件2件,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维护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今年,该院驻福清监狱检察室在入监检察中发现,服刑人员郑某某刑期截止日期发生严重错误,如果按照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执行,郑某某将被提前1年错误释放。该院控申科经过审查,及时函告原审法院提出纠正刑期错误意见,原审法院对其重新计算刑期。
无独有偶,该院驻福清监狱检察室在日常检察中发现,服刑人员毛某某也存在刑期错误,这一错误将导致毛某某在监内多关押7天。该院控申科受理这起案件后,认真审查,通过函告原审法院的形式提出纠正刑期错误的意见,引起原审法院重视,重新裁定其刑期,切实维护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尚国平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