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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镇小区配清穿之花妖耿氏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新华网福州3月20日电(刘丰)福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福州市政府18日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

据悉,福建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学前教育普惠性学额覆盖率达到85%。目前福州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学额覆盖率为77.2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4.21%。根据福州市学前资源状况调研,发现有的城镇小区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重要原因。

方案要求,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同时,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择优引入社会资本举办,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方案还细化了治理步骤。首先进行摸底排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并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整改方案。

其次,从实际出发,分情形移交,根据小区项目取得用地批文时间为界,结合有关法律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移交。

另外,严格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取得用地批文的城镇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必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在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方案要求,2019年3月底前,福州各县(市、区)完成本辖区内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底排查;2019年6月底前,对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移交手续;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福州市教育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83336611,欢迎广大群众监督配套幼儿园使用情况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