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贵荣)近日,龙岩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了《“红土助残工程”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0名精神残疾人可得到4000元以内的住院补助。
目前,龙岩市在册登记的持证精神残疾人有6000多名,而能享受补助的200个名额,其中新罗区21名、永定区32名、上杭41名、武平县15名、长汀县39名、连城县35名、漳平市17名。补助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龙岩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在龙岩本市范围内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残疾人康复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接受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和康复,且住院周期3个月以上(当年度已安排机构托养补助项目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
本项目为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人,患者住院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足4000元的,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额度予以补助,超过4000元的按4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