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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孩子,一千个执法理由也不足以慧眼神探加好友绊摔|上海交警|绊摔妇女|人民警察法_司法

  原标题:因为孩子,一千个执法理由也不足以绊摔

  这两天,警察蜀黍很伤心。

  上海交警绊摔抱孩妇女的视频在网络上疯转,除了警界大v在奋力洗白外,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在攻击警察,指责警察。

  警察蜀黍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说好的执法优先呢?说好的负重前行呢?说好的警民一家呢?

  警察这活还怎么干?难道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难道要摔了左脸,再送上右脸?涉事警察又被处分了,以后谁还会服警察,以后谁还愿当警察?

  知道现在执法环境有多恶劣吗?知道警察有多苦、多累、多危险吗?知道去年有多少警察牺牲吗?

  但是,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没有一个理由可以成立。因为孩子!

  看着视频中妇女手中的孩子因交警绊摔而跌落地上时,我心里一紧。

  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包括那位使绊摔的交警,看到这一情景都会难受。

  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父母的孩子,因为几乎每一个人都懂得心疼孩子。

  也有不心疼孩子的,比如《神雕侠侣》中的金轮国师。

  金轮国师和杨过、小龙女第一回PK时,两人双剑合璧重挫金轮国师。第二回PK时,小龙女抱着黄蓉刚生不久的小女儿,两人当心小郭襄受伤,就打不过了金轮国师。

  金轮国师武功奇高,人品奇差,为求胜利,不择手段,竟然把像电动钢锯一样飞转的大铁轮“砸向婴儿”。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执法优先”吧!

  就在金轮国师行使“执法优先权”时,李莫愁趁乱抢走了小郭襄,中止了PK。

  杨过看得心惊胆战,“素知她杀人不眨眼,别说弄死一个初生婴儿,只消稍有怨毒,便能将人家杀得满门鸡犬不留。”

  但是,他没曾想,李莫愁居然为小郭襄找奶吃,甚至为她抓了一头母豹当自动制奶机,还为她唱儿歌,赶蚊子。那把杀人无数的拂尘,居然被李莫愁用来当驱蚊器。

  多么不协调的一副景象,却是人性最真实的体现。

  李莫愁想抢夺师门重宝《玉女心经》,但她却放弃了“执法优先权”。如果她真以小郭襄的性命威胁,就可轻易实现“执法”目标。

  所谓的“执法优先权”真的有那么重要,那么急迫吗?

  行政法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叫比例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

  德国法学家曾用“不可用大炮打小鸟”,解释比例原则,比喻警察行使权力的限度。

  道理很简单,人民警察为人民。警察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安全。如果执法可能危及公民的安全,就应两权相害取其轻。

  无论是武林盟主还是玉女心经,都没有高于婴儿生命的价值。

  无论是执法权威还是警察颜面,都没有高于孩子安全的价值。

  视频中抱孩子的妇女阻止警察执法,甚至对警察有攻击性言语和行为,涉嫌妨碍公务,警察当然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

  问题是,妇女的手中还有个无辜的孩子。

  警察在使出绊摔的“中国功夫”之前,应该能够预想到这一动作对孩子可能造成的伤害。我想,这位交警可能是本能地使出了绊摔,而没有细想。

  这只是个违章停车的处理,紧迫性绝对没有达到可以不顾孩子安危的程度。

  就算是对着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在孩子的安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也不应该作出可能危及孩子安全的举动。

  真得没有那么急!在这种情况下,缓一缓再执法,不会危及警察的执法权威,还会赢得公众的赞赏,让警帽上的警徽更加闪亮。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警察都精通行政法,但至少应让每个警察树立公民安全优先的基本意识。

  我们可以制订出面对不同情境执法的详尽规则,让每个警察在执法时本能地想到的不是绊摔,而是公民的安全。

  看看我们的《人民警察法》,上面写满了警察的权力与义务,却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告诉我们的人民警察,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绊摔还是应该再等等。

  我们应该理解和尊重警察的工作。我们的岁月静好,一定有警察在为我们负重前行。

  我们也应该监督警察的工作,这是为了让他们做得更好。批评很刺耳,但良药苦口利于病。

  警界大V们的洗地真没有什么必要。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一句真诚的道歉,比一千句辩白都实在。

  桥归桥,路归路,乱洗一气没有用。妇女的违法,不因警察的行为不当就不违法了。警察的行为,也不因妇女的违法就正当了。

  警察蜀黍,请不要忘了,你们当初选择负重前行,是为了什么!

  以色列前大大拉宾(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中东和平进程的重要推动者)在一次演讲中说过一句感人肺腑的话,

  “一百万个示威者愤怒的声音,在我心中抵不过一个丧子母亲黑夜里的哭声。”

  如果为了孩子,可以停止一场战争,那么为了孩子,还有什么不可以停止的?

  一千个执法优先的理由,也抵不过一个孩子的安全!(来源:微信公号“水煮法律”)

  作者简介

  林立,1979年10月出生,福建龙岩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曾任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大大员、法官,鼎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职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水煮法律原创首发作者,厦门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往期发表文章:厦门日报 《老顽童,黄老邪喊你还钱了》、《难忘的法槌》等,观察者网 《追小偷致其身亡被起诉,检察院真错了?》、《金庸起诉江南,六神磊磊也不远了?》等,法律读库 《24条,中国式婚姻不能承受之重》、《在中国,做渣男的成本很低》,法眼观察(微信公众号) 《检察院丢了一把刀》等,法律读品(微信公众号) 《宪法顶个什么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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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f_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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