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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设立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 格斗纹章修改器最高每学年4000元_福建

  [标准]

  小学生

  最高2000元/人/学年

  中学生

  最高4000元/人/学年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厦门在大陆率先设立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于明年开始受理申请。近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台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设立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并对在厦中小学就读的台生申请奖学金的具体事宜给予明确规定。

  今年4月10日,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60条”),给广大台胞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这些举措里有33条是厦门率先推出,先行先试,体现了特区作为对台交流最前沿排头兵、窗口试验田的作用。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是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落实“惠台60条”的具体行动,也是厦门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示范区,建设两岸同胞最温馨家园的重要举措。

  目前,在厦就读的台胞中小学生共1276人。根据暂行办法,奖学金由市政府出资设立,按照我市台胞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核发,并按照小学生和中学生项目分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小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2000元/人/学年,中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4000元/人/学年。

  为便利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厦门专门成立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申请人需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初审,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于每年5月20日前拟定获奖学生名单,每年6月1日前公示后对外公布获奖名单,当年7月3日前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