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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好单位都在招人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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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东山公安局招聘公告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其中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53名。

2招聘范围

东山县户籍人员(含入学迁出尚未迁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应急处突”特殊勤务辅警职位的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条件、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为准;

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职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察政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08:00至2018年9月12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已在网上报名,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确认方式。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含是否接受调剂)。现场确认地点:东山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村802号,金阳光大酒店隔壁),咨询电话:5662110。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彩色打印)和《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一式2份,彩色打印);②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彩照8张;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④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5.查询结果。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网站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慎重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个人因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1.理论考试(100分)

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内容: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等。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参加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实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合格”≥265厘米)、男子1000米(当场测试1次,“合格”≤4′25″),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公安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方式了解专业技能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需要,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三)面试

面试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由东山县公安局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东山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政审

具体由东山县公安局根据本方案第三点(招聘条件)第(二)项(考察政审要求)内容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辖区公安机关核签意见,结果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六)人员确定

职位报考出现缺额的,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一律调剂为“巡逻执勤”勤务辅警招聘人数。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确定,若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

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合同签订

(一)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东山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约23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的年薪约5.3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3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6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是发布招聘公告、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和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4.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东山县公安局辅警。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福州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条件要求如下:

1.办公室岗位要求: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沟通及表达能力,能适应加班、吃苦耐劳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3.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人员薪资235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11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 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135550 联系人:徐云松。

龙岩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力量薄弱、部分基层所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别

公开招聘区国土资源局基层一线国土资源所劳务派遣人员13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岩市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国土资源工作。

(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即在1978年8月27日至1993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计划生育的;

6.被列入失信人员的;

7.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招聘人数。招聘人数若有减少,将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永定网”(www.fjyd.gov.cn)发布。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9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区国土资源局三楼人秘股,联系电话:5832018。

(二)携带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提供申请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并现场填写《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劳务派遣人员加分审核表》1份。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合格后由区国土资源局核发《准考证》。

2.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国土资源局人秘股通知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考务费80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6)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笔试题型: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周六)上午9:30-11:30

4.笔试地点、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加分办法

1.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受省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表彰的加2分,受区级表彰的加1分(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复印件),受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表彰的,加0.5分。其中:企业表彰不加分;省直单位表彰的,按市级表彰加分;市直单位表彰的,按区级表彰加分。

2.2018年8月20日以前在我区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每周年加0.5分(不足1周年的按1年加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可申请加分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测绘工程、土木工程;③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数据库。以上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名称不一致、多字、少字的均不予加分)毕业的加8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具有以上两种专业的,不予叠加加分;

4.持有国家计算机考试一级证书的加1分,二级证书的加2分(不重复加分);

5.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

6.服务期满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社区服务生”加3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2分。申请加分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福建永定网”(www.fjyd.gov.cn)公布。根据笔试分+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出现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处理办法: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的,依次按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在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

1.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核递补人选。

五、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村(社区)任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或任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待遇参照区国土资源局现聘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考试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区人社局和区纪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总成绩、拟聘对象名单将在“www.fjyd.gov.cn”(福建永定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厦门公安局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厦门市公安局局属相关单位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8.学历及专业证书需在2018年9月6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岗位与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工资待遇。年薪包干6万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厦门人才网(网址:http://www.xmrc.com.cn)、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www.fjxm110.gov.cn/)、“厦门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在网上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规范认真填写完整,通过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资格初审时间、地点。报名者在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00时间内到厦门人才市场(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幢三楼)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的,取消笔试资格。

(五)资格初审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1份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优先录用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符合以上条件及岗位设置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当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二)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勤务辅警达标标准为35分,文职辅警放宽至30分。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设面试名额为R,职位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当进入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者从其他相近岗位综合考虑,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各科目考试成绩将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布。

(五)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厦门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发布或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由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