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龙岩市> 正文

药品管理法修改|委员:药品价墓地守夜人格体系管控问题不能回避|药品|药品管理法|管控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0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提出,本次修法,药品价格体系管控问题不能回避。

  “药品价格体系管控问题。这次修正草案给回避了,对药品价格体系管控问题没有涉及”,丛斌说,“这么多年在药品流通领域所出现的问题,如腐败问题、回扣问题、开大处方问题等,归根到底就是药品零售价格空间太大,从出厂价到患者使用时的价格,有些药品价格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对这个问题我们要抓住根本,最严的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在价格管理上,如果用国家强制手段把药品价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我想很多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丛斌建议,“这次修改药品管理法,价格的管控应该纳入到本法来,不要推给物价部门管,因为物价部门管的是商品”。

  “我们如何对待药品的问题,也要在本法中说清楚”,丛斌发言时还提到,。“药品是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从药品的特性和功能上不应该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这么多年我们把药品当作商品对待,因此在价格管控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从理论上讲,药品是用于治疗疾病所必须的物品,国家理应专卖。烟酒都可以专卖,而用于治疗人体疾病的必需品反而不专卖,在市场环节处于放任的态度,这也是造成药品管不好的原因。如果这个问题搞不清楚,药品管理法修改也是推磨式的修改,触及不到根本问题”。

  “关于药品价格内容,建议进一步修改”,委员吴恒也表示,“当前随着医改深入,统一招标采购药品成为共识,而且医保部门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福建龙岩和三明开展调研中看到,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药品的招标采购,对于抑制药品虚高定价具有很好作用。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对药品定价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由医保部门推动的招标所体现了,建议在药品管理法修改中,对医改部门对药价的作用、招标采购对药价的影响,以及一些改革成果,药品管理法所涉及的药品定价和药品价格管理的内容加以考虑”。

编辑:艾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