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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林业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逃出俱房间年位居全省前列

21日上午,《龙岩市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于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顺利召开,龙岩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志光对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龙岩市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全市森林面积2255万亩,森林覆盖率78.9%,长期居全省第一位、居全国前列;森林蓄积量1.25亿立方米,居全省第三位。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达712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31.6%,占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6.6%,年投入保护资金1.6亿元;现有753万亩天然商品林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占全市森林面积33.4%,占全省天然商品林面积的33.7%,年投入保护资金1.1亿元。全市纳入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共1465万亩,占森林面积的65%,年投入保护资金2.7亿元。

龙岩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志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林业建设,通过加强管护体制、资金管理、森林生态监测和服务功能评价等措施,全力推进林业建设各项工作。根据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有效清查结果测算,生态公益林林分面积从2001年的657万亩增加到目前的712万亩,增加了55万亩;生态公益林林分蓄积量从2001年的1854万立方米增加到4483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由2001年的3.2立方米增加到7.2立方米,增长了125%。天然林采伐量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每年8.8万立方米降低到23万立方米。林农保护天然林意识明显改善,切实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林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下一步的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岩市实际,进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宣传。做好2018年11月施行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宣传,普及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使各级领导、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掌握使用生态公益林的规定。做好天然林保护政策宣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二)完善保护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保护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调动护林员积极性。用好护林巡护系统,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改造提升针叶纯林。全市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中马尾松林占近一半,林业危险性病虫害危害松林面临严峻形势,马尾松纯林急需逐年抚育更新,把马尾松纯林改造提升为混交林,把单层林改造提升为复层林,有效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四)开展布局优化调整。结合《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按照增减平衡、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集中连片的原则,逐步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将零星分散的非重点生态区位人工生态林调整为商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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