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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曾经的敌人却陪大明王朝走完最后一程,他们都是大明的弃儿

顺军的争议挺大的,主要是由于他们的军纪时好时坏,有秋毫无犯的时候,也有杀人放火的时候。上面提到的一些部队,比如说张天琳、郝摇旗,都是以残暴闻名的,李自成本人也不是没屠掠过百姓。但是以这种标准来论,整个十七世纪就没有一个将军不该枪毙了,就连公认的民族英雄李定国、郑成功,没粮的时候也是会抢的。


明朝曾经的敌人却陪大明王朝走完最后一程,他们都是大明的弃儿


在那个时代,有水平的将领,像李自成、郑成功、李定国,都是有粮有饷的时候爱民如子秋毫无犯,一旦没有粮饷,还是会选择抢劫。哪怕是一直被认为是杀人魔王的张献忠,在进攻湖南时也只杀士绅不杀百姓,还提出“三年免征”,因为湖南受战乱影响小,筹粮筹饷很容易,所以张献忠也就不滥杀了,但是到了被天灾人祸折腾个遍的湖北、四川,没有那么多土豪可打了,张献忠的部队又开始抢老百姓了。张献忠死后,孙可望、李定国、艾能奇、刘文秀四人把军队带到贵州,后来进兵云南,又是王者之师的气象,秋毫无犯,不是因为孙可望、李定国的道德品质一下子提高了,而是因为他们在云贵不抢劫也能得到补给,和沐天波结盟之后,大西军直接变成了当地的政府,当然不会抢劫了。

李自成也好,张献忠也好,他们都是做过老百姓的人,也不是不知道抢老百姓不对,但是如果不抢,军队就会解体。明末的农民起义军既没有马克思主义,也不能把支部建在连上,他们的军队如果没有粮食和银子,兵变就是不可避免的。这对于为将者来说是一个必须要面对的艰难选择,要么让老百姓死,要么让自己和自己的士兵死,在这种情况下,明末的将领无论明军顺军西军清军,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前者。这个问题没得洗,烧杀淫掠到什么时候都是犯罪。但是即便是犯罪分子,也首先是人,在不犯罪的时候也会有人性的闪光点。对于明末这些被操蛋的世道逼得走上犯罪道路的“流寇”,我并不想以此抨击他们。


明朝曾经的敌人却陪大明王朝走完最后一程,他们都是大明的弃儿


李定国、李过、高一功、李来亨等等这些人,都是大明的弃儿,做老百姓的时候,朝廷没有管过他们的死活,造了反以后,和朝廷更是结下了不死不休的血海深仇。然而当大明王朝土崩瓦解,国家和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时,这些“不作安安饿殍,犹效奋臂螳螂”的流寇却站了出来,成为了大明王朝最后的希望。

正是由于顺军在潼关、怀庆、延安、榆林的奋勇抵抗,南明才有了一年的喘息时间建立起江北四镇(虽然真正有用的只有一镇)。

正是由于有忠贞营作为北方的屏障,何腾蛟才能收拾起湖南的局面。


明朝曾经的敌人却陪大明王朝走完最后一程,他们都是大明的弃儿


忠贞营的力量耗竭了,西军又站了出来,先是平定沙定洲叛乱,然后出滇抗清,挽救了濒临崩溃的南明,两蹶名王,光复千里江山。最后一支西军追随永历皇帝入缅甸,直到泰国,仍试图在泰国建立根据地再行反攻,直到李定国病故。

说起来既讽刺又心酸,除了沐天波、刘孔昭等极少数个例,大明耗尽民脂民膏供养的勋略都成了只会趴在腐烂的国家肌体上吸血的寄生虫。陪大明王朝走完最后一程的,不是世受国恩的诸侯勋贵,也不是崇祯恩待有加的洪承畴、吴三桂,而是明朝曾经的敌人,张献忠的养子李定国和李自成的侄孙李来亨。

本文作者:平谈历史(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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