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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南平市|精神问尚小惠题|高建雄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副局长杨立福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4月16日至18日,杨立福到长沙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拐道张家界跟团旅游,共消费2600元,并以“学习考察费”名义在单位报销。2017年3月,政和县纪委给予杨立福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

  2、松溪县供销社原副主任揭德旺(已退休)违规兼职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揭德旺在松溪县农资协会违规兼职并领取津补贴共计1.08万元。2017年3月,松溪县纪委给予揭德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

  3、浦城县仙阳镇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肖子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浦城县仙阳镇司法所违规购买香烟,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违规接待,共计1.64万元,经肖子建审批,在该镇法律服务所报销。2017年3月,浦城县监察局给予肖子建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

  4、建阳区物资总公司党支部原委员、原总经理高建雄,党支部大大、副总经理蓝启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高建雄、蓝启潭以“节日费”“电话费”“午餐费”等名义,违规为建阳区物资总公司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81万元。其中,高建雄领取1.11万元,蓝启潭领取0.82万元。2016年12月、2017年1月,建阳区发改局党委先后给予高建雄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2016年12月,建阳区发改局党委给予蓝启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1+X”专项督查职能部门,要发挥联动作用,相互协作,精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连根拔”的劲头,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五一”、端午期间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决不手软,严查到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绝不姑息。(南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