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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司法局五措施严防公证假证错证发生|假证|公最早提出地理名称的书证|宁德市

2018-08-27 宁德市 假证   公证   宁德市

2017年8月份以来,宁德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全市各公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精神,采取五项措施严格公证实质审查,有效防止了假证、错证的发生:

一是落实公证首问负责制,详细告知当事人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和提供假人假证的法律后果,并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形式进行审查;二是组织各公证机构购买运用先进的人脸、身份证识别系统进行验证识别;三是主动与不动产、民政、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畅通联动核查机制;四是积极通过走访乡村、社区相关证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五是建立全市各公证机构协查、通报机制,及时协调、通报协查事项和假人假证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市各机构已经通过严格的实质审查有效防止了4起假证错证事件的发生。

[宁德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