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市> 正文

南安市俨然遂良委原大大黄南康一审获刑9年!受贿金额超1000万!|黄南康|南安|市委

2017-07-27 莆田市 黄南康   南安   市委

近日,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建省南安市委原大大黄南康(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南康有期徒刑九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经查,黄南康在担任南安市副市长、南安市委常委、南安市委副大大、石狮市委副大大、石狮市市长、南安市委大大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3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黄南康具有自首情节,且到案后认罪悔罪、全额退赃,具有法定、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莆田检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海丝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