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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让他圆了大学梦|苹果手机青瓦遮阳不避风|晓军|检察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5日讯   “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现在是大学生了,谢谢检察官给了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近日,晓军(化名)给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一扫之前的阴霾,变得阳光开朗。

一时贪念,乖乖少年偷梁换柱涉嫌盗窃

2017年3月,16岁的晓军通过微信结识了一陌生男子,该男子称只要付200元钱就可以帮他得到一部苹果手机。晓军一直想要一部苹果手机,而其父亲认为高中生不该玩手机而坚决不给他买。于是晓军动了贪念,按照该男子教给的方法,先以假名及自己的手机号码在淘宝上订购了一部苹果手机,并通过快递公司货到付款的方式寄至快递网点。

随后晓军假借在快递网点窗口查看包裹时,乘工作人员不备,利用之前陌生男子寄来的屏幕有裂痕的高仿苹果手机将包裹内的全新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5300元)调包,之后谎称包裹中的手机有裂痕予以拒收。

快递公司发现后报案,该案移送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晓军作案时不满18周岁,系在校高三学生,正在积极备战2018年的高考。

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高考少年

事发后,晓军的父亲代其赔偿了快递公司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晓军在面对检察官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家长、邻居、老师、同学的反映,晓军学习成绩中上,平时为人随和,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这次发生盗窃的事情非常突然,如果对晓军判刑,他将无法参加今年的高考。”承办检察官说。

考虑到晓军是未成年人,是在校高三学生,且系初犯,又有悔罪表现,同时将面临高考。承办检察官认为,不应因晓军一时失足而毁了其一生,为挽救一名未成年人,为国家挽救可用人才,应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晓军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后,晓军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对晓军的就学、工作没有影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晓军,使其正常回归社会,用其才能为社会作贡献。承办检察官的意见得到了该院检察委员会的支持,该院遂于2017年11月23日决定对晓军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