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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幼子双囹圄告|青山纸业|基金|福建省_财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7年6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以通讯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年产3万吨超声波竹木制浆中试生产线项目贷款的议案》。决议如下:

  公司年产3万吨超声波竹木制浆中试生产线项目计划建设投资5,528.38万元人民币。鉴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年产3万吨超声波项目技术改造基金贷款2,750万元人民币,该项贷款属信用免担保,贷款期限4年,贷款年利率3%。公司将根据上述技改项目基金贷款的约定与要求,确认和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额度,规范使用该项贷款基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4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