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市> 正文

厦noiz和苍夜门将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示范路 岛外各区先各设一条_福建

  >>链接

  公益广告作品库发布

  132幅作品将陆续亮相

  会上,我市发布了公益广告作品库,132幅主题突出、紧扣中心、地域特色鲜明的公益广告,既有从全国、全省制作的通稿中摘选的,也有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内容涵盖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厦门会晤、“八不”行为规范、垃圾分类、生态文明等主题。

  这批公益广告作品近期将陆续在我市亮相,成为一道凝聚城市文化气息的风景线。

  [行动]

  集美区:

  创作具有集美特色作品

  集美区连续三年组织创作“图说嘉庚精神”公益广告张贴画3组30幅,在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公益广告布局,做好石鼓路等公益广告示范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建成嘉庚精神主题公园“敬贤公园”等,以多种形式和载体集中展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下一步集美将对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媒介,各场所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方式进行分类设置,统一设定,由各镇街按规划要求实施;发挥全媒体优势,广泛利用各类资源进行传播;打造公益广告集中展示区域,将公益广告融入市容提升工程;鼓励创作具有集美特色的作品;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内容。

  同安区:

  启动“银城文明引力波”建设

  截至今年5月,同安区建设、提升了大型户外公益广告12处,总面积5000多平方米,重点宣传核心价值观和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全面启动了“银城文明引力波”公益广告建设项目,在城区的主次干道建设景观式公益广告宣传栏;建成了门前三包、道德模范等37条各类主题宣传示范街。同安将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力度,把握总体要求,落实主题宣传,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坚持在重要地段、重要时段、显著位置长期刊播公益广告;拓展宣传阵地,落实制作刊播,实现城区特色街道、主题公园、主题广场的公益广告全覆盖;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

  35.5%公交车刊播公益广告

  市交通运输局发挥交通运输行业优势,不断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从今年4月起,各长途汽车站共制作公益广告面积120平方米;刊播公益广告的公交车辆1203台,占现有公交车数的35.5%;在“三线四片”的220个公交站点候车亭设置公益广告;市公路局利用所管理的道路桥梁情报板刊播公益广告。近期将召开交通系统厦门会晤公益广告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推动基层单位确定适合交通行业的公益广告,以更高标准、更快速度完成宣传工作;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传播精神文明。

  市民政局:

  做好路名牌公益广告宣传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路名牌公益广告宣传,结合“莫兰蒂”台风后的提升整治工作,全面整修受损路名牌,合理布局调整,对路名牌广告的内容进行整治提升。下一步结合厦门会晤和文明创建工作,将在“三线四片”范围的路名牌加大投放公益广告,提高覆盖率;根据市委文明办确定的最新公益广告作品更新路名牌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突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厦门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宣传,发挥好广告式路名牌分布广泛、受众面广的传播优势。

  市市政园林局:

  利用建筑围挡提升宣传效果

  市市政园林局加强公园景区公益宣传广告的刊播,在市属园区各主要入口、游客中心、观光车站展示“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等文明旅游宣传标语;利用建筑围挡提升宣传效果,重建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属市政工程项目35公里长的建筑围挡外墙上喷绘1万多幅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下一步将在公园景区内新制作一批导览图和宣传纪念品,融入文明旅游的宣传口号和内容;利用公共自行车站点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在市属十条道路的市政设施配电箱彩绘中融入公益广告;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

  加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市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做好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加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监管,确保设施有序、美观、安全,携手相关部门,督促抓好现有公益广告设施的提升工作,尽快修复安全隐患,共同加强日常维护。加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的指导,确保公益广告的设置符合规范;加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使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加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的长效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