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市> 正文

厦门出台农村公路建设疯狂的老头加强版和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养护|农村|公路

2018-07-26 厦门市 养护   农村   公路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市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扶持政策,经过多次讨论修订,并报厦门市政府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执行《厦门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扩大市级资金补助范围。结合美丽乡村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需求,除保留既有建设养护补助项目范围外,市级财政将对满足条件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区与示范乡镇、“四好农村路”示范村交通便民设施工程、农村电商物流、农村公交充电桩、综合运输服务站等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同时,加强对各区农村公路规划、前期及管理工作的支持,对各区开展农村公路及物流体系规划研究、前期设计、乡村道专管员等给予专项补助。

  二是提高建设养护补助标准。厦门市对各区的通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由40万元/公里提升至补助60%建安费用,测算较之前提高了近一倍;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标准提升至“县道15000元/年公里、乡道7000元/年公里、村道2000元/年公里”,各区配套养护资金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市区两级投入资金是省级要求投入标准的两倍;此外,对农村公交首末站、候车亭等建设补助标准也全面提高。

  通过制定办法,厦门市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市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区级配套及计划管理要求,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厦门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