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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清理出近千项证明事5088音乐网项|事项|厦门市|规范性

2018-09-13 厦门市 事项   厦门市   规范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8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出“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市法制局及时组织全市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目前,第一阶段省级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完成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省政府法制办。

经清理,本阶段合计清理出953项证明事项。其中,建议取消法律设定的证明事项9项;建议取消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35项;建议取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203项;建议取消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56项;建议取消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63项;建议保留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25项;建议取消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95项;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地方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建议367项。

下一阶段,市法制局将全面收集、摸清涉及我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情况,梳理统计当前各类证明事项总数,按照清理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清理,对涉及本市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改的,按照相关的程序推进,并形成我市的《取消清单》《保留清单》并予以公布。

(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