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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600153)_公司公告_建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补充质押股3366厨房连连看份的公告财经

2018-09-18 厦门市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已于2017年8月发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形式,即建发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2017年7月,建发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将其持有的2.3亿股本公司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以及7月27日披露的“临2017-031”、“临2017-032”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建发集团通知,根据《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建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7,000万股本公司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以办理质押登记(账户号码:

D890095462),用于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为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建发集团已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押担保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上登记事项办理完成后,建发集团持有的7,000万股本公司股份将过户至上述质押专户中。

截至本公告日,建发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为1,301,203,376股,占本

建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券的资金实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建发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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