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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消防:“即来即danmeimanhua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作为国务院16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厦门9月1日开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或许你对这些名词摸不着头脑。但如果有人告诉你,开办一个小型投资企业,半个小时就能办好消防备案手续,你对厦门消防“即来即办”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便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过去办理施工许可审批,得分别准备消防、人防、建设三套申报材料,三个服务窗口各自受理,10天能办完申报就算快了。改革后推行的是建设工程“并联审批”,消防部门不再对建设工程进行单独消防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出具批文等环节,都纳入“综合审批”范畴。只要在一个窗口、准备一套材料,等上半个小时,服务人员接收资料并录入系统同时推送三个部门,群众也不再多头跑了。综合服务窗口接件成功,并联审批自然启动,系统自动进入倒计时。

9月5日,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代建单位负责前期工作的吴女士习惯地来到消防服务窗口,办理安置房项目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却被告知只要到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递交申报材料就可以了。“一个窗口受理,真的是方便了很多。”吴女士说。

“一窗受理”的同时,消防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等六项申报材料实行网络征信查档,不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厦门消防还推动事权下沉,明确市区两级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受理范畴,建立市、区两级消防审批服务窗口联动机制,对分属市区两级的消防审核、竣工验收项目,允许异地受理;对属于各区大队审核权限的,通过专人专车内部流转到大队服务窗口;推出法律文书免费送达服务,2个工作日内免费将审批决定寄送到群众手中。

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置于互联数据背景下的“大审批”环境中,对消防行政效率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厦门市消防支队着眼长远,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认定、评价体系,先后制定《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厦门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健全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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