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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十八仙黄药膏市民超市买水果 遭遇标价“表里不一”_福建

2018-09-23 厦门市 同安   超市   奇异果   标签   商品

  导报讯(记者林利萍通讯员郑秀芬)近日,市民陈先生在同安一超市购买奇异果,发现所购商品实际付款价格高于标价,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获得500元赔偿。

  当天陈先生购买了2盒奇异果,结账后发现价格为21.9元/盒,但其在超市内看到的该产品柜台上贴的标签为19.5元/盒,遂向超市反映,但超市不给予处理。陈先生觉得超市涉嫌欺诈,便向12315投诉。

  同安祥平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调解,陈先生表示其有购物小票及柜台贴的标签图片为证。该超市的店长表示,出现此情况是由于奇异果不同批次的价格不同,超市的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标签才导致价格差异,顾客投诉后已立即进行更改了。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超市同意补偿陈先生500元。祥平市场监管所提醒经营户,需对商品价格标签严格管理,及时更换,如果涉及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该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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