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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第一枪”在厦门打响 肺癌叶锦添 流白患者可享低价原研靶向药

3月18日,厦门市打响了“4+7带量采购”的“第一枪”,厦门患者先于其他省份率先享受到了药品降价后带来的实惠。对于肺癌患者来说,除了药价的大幅“跳水”外,他们还将享受先行零支付的政策红利。

作为第一个实施4+7政策的城市,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厦门市卫计委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表明要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此次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0%,降价效果明显。其中大部分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甚至还有进口原研产品,使患者能够真正享受到价廉质优的进口药。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病院执行院长柯明耀表示:“4+7带量采购政策给我市癌症患者带来了福音。此前虽然已有很多抗癌药进入我市医保目录,但患者仍存在较大的经济负担。而4+7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使这些药品再次降价,医保报销政策也有了极大改善。以此次4+7集中采购中标的唯一一个肺癌靶向药易瑞沙(吉非替尼)为例,该原研药此前一盒的价格为2280元,而通过此次4+7带量采购,其降幅达到76%,每盒费用仅为547元。患者由每月三盒需要药费6840,降到1600左右,再加上医保政策倾斜,患者先行自付比例也由原来的40%降为0%,患者将直接在一盒547元的基础上享受60%-100%不等的医保报销,极大的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我们很感谢国家在提升百姓用药可及性上所做出的努力。”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科主任叶峰教授表示,“首先,加快抗癌药品的准入,使更多抗癌药品得以进入医保目录,让患者能够用上此前望而却步的创新药。其次,把如今已经在医保体系里面的比较成熟的产品通过政策集中采购,以价换量,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从而节省出大量医保资金,使更多创新药得以进入医保目录,帮助有需要的患者,可谓是利国利民的壮举。”

为进一步鼓励医院优先使用中标产品,试点办负责人此前在国家医保局召开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媒体沟通会上表示,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成败的关键。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他指出,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用于推进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此次4+7带量采购政策惠及的疾病领域包括肿瘤、精神类疾病、心血管病、癫痫、哮喘、腹泻等,乙肝药物此次降价更是高达90%,这些患者也将感受到政策带来的重大利好。预计未来,随着4+7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稳步进行,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因此获益,不在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