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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水枪版合金弹头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厦门信达_财经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3,136.00万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光电信息事业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现公司电子信息板块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的集中管控,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意公司设立光电信息事业部,全面负责光电、物联、研究院、安防等高科制造板块的经营管理。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7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17日。

  2、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

  3、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中的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5日。

  4、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

  5、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6、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7、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8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月18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本次担保提供后,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3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

  2、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1,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500万元。

  3、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1,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4、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8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电”)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属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6,411.51万元,负债总额62,560.73万元,净资产83,850.78万元,营业收入30,299.38万元,利润总额-214.74万元,净利润-144.7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146,410.20万元,负债总额60,176.27万元,净资产86,233.93万元,营业收入45,282.68万元,利润总额3,258.01万元,净利润2,383.15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通达”)

  成立时间:2013年3月18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6号(2#仓库)一楼之4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装潢、美容(不含洗车);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进口、国产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有效期至2019年04月02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021.37万元,负债总额5,133.58万元,净资产-112.2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4,322.96万元,利润总额-399.39万元,净利润-399.39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5,276.66万元,负债总额5,587.20万元,净资产-310.54万元,营业收入19,507.07万元,利润总额-198.33万元,净利润-198.33万元。厦门通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89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256.86万元,负债总额169.73万元,净资产1,087.1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6,173.39万元,利润总额326.43万元,净利润326.43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2,493.27万元,负债总额1,233.65万元,净资产1,259.62万元,营业收入15,309.62万元,利润总额172.49万元,净利润172.49万元。西岸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润”)

  成立时间:2012年9月10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中沧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109.75万元,负债总额8,343.94万元,净资产-234.1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6,784.53万元,利润总额-193.82万元,净利润-193.82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8,636.57万元,负债总额8,765.29万元,净资产-128.71万元,营业收入15,582.56万元,利润总额105.48万元,净利润105.48万元。厦门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担保范围:10,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17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范围:5,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范围:5,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5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担保范围:10,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担保金额:1,500万元

  2、担保范围:1,5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担保金额:1,500万元

  2、担保范围:1,5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担保金额:800万元

  2、担保范围:8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2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福建光电、西岸中邦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厦门通达、厦门宝润通过签订反担保保证书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9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75,100万元+36,600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326,300万元+36,600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48,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6%,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2,200万元人民币+26,1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9%。

  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一九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下属公司指为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董事长曾挺毅先生,董事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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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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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2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6日刊发的2018-73号公告,上述被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汽车集团”)。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贸汽车集团于2018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收购前公司与国贸汽车集团的关联交易及其与原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纳入本次统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5月13日通知(厦国资产[2006]90号)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6日通知(厦国资产[2016]452号)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995.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33亿元,营业收入2,223.69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1,267.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8.58亿元,营业收入1,944.5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下属公司指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因国贸控股下属的部分公司为面向市场的销售终端,销售、采购商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消费行为;租赁、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仓储、委托物流及物业管理等;上述交易可为公司业务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

  2、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或者根据要求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对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将所持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供应链”)4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目前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因此最终成交价格尚不能确定,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本转让事项可能存在流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所持南平供应链4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评估结果和南平供应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转让南平供应链49%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3,136.0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已在厦门市国资委备案。按目前挂牌底价,该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转让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交易,尚无法确定其他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所持南平供应链49%股权将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南平供应链49%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2018年5月31日,南平供应链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385.73万元,评估值为6,401.00万元。

  2、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平市建阳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工业园区1期2#地(建阳市富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内)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饶旭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销售、设备安装及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金属材料、瓷砖、石材、卫浴产品、木材、矿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工程设备租赁。

  股东结构: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南平供应链非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南平供应链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南平供应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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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该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

  (3)评估对象: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评估方法:收益法

  (5)收益法的主要模型、参数如下:

  本项目评估的基本思路拟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式(DCF-FCFE模型)为主要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预测,采用两阶段模型,以2018年6月至2022年为预测期,以2022年后为稳定期,在经分析的盈利预测结果基础上,进行折现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再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得出最后的评估结果。

  ①两阶段DCFE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

  ②被评估单位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续上表

  ■

  ③折现率

  ■

  ④评估值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现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6)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05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401万元,评估增值15万元,增值率约0.23%。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企业拥有的账面未核算无形资产主要为企业的品牌、客户关系、销售渠道、公共往来等,这些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账面净资产中没有反映,但收益法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将表内外各项资产的价值均包含在内,因此,评估结果高于账面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挂牌方式转让南平供应链49%股权,根据评估结果和南平供应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3,136.00万元。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转让协议样本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为准。目前受让方尚未确定,尚未签署协议,故转让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具体内容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南平供应链股权,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主业回收资源,进一步聚焦拓展核心品种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影响尚不确定。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平供应链股权。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针对本次拟挂牌转让南平供应链股权的事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对南平供应链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平供应链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议案“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3、资产评估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选聘评估机构程序合规。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所选用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3、南平建设集团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