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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光荣使命反激活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金牌厨柜_财经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19-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2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34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10.27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534.73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 5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620.6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2,169.71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 16,450.29万元,银行手续费0.63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57.06万元。

  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53.1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853.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同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同安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同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厦门银行同安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200120030002088),将余额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在厦门银行同安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200120000002918);同意注销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100028519200038926),将余额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10002851920003995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厦门银行同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监管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金牌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169.71万元,其中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先期投入资金为人民币22,169.71万元。2017年6月,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F-015号)。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2,169.71万元置换项目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表: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