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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首份“职业放贷人名录” 每abc房源网季度更新统计一次_福建

  职业放贷人,你们已经被盯上了!昨日,思明法院首次公开厦门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

  自职业放贷人名录公布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内,该名录上人员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量少于认定职业放贷人标准案件量二分之一的,将其从职业放贷人名录上撤出。“职业放贷人名录”每季度更新统计一次,对纳入名录的人员所涉案件,思明法院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内外联动加大对职业放贷人的整治力度,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的稳定。

  据统计,一年多来,思明法院受理民间借贷5909件,而单人涉案10件以上或单人涉案5件以上且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或涉嫌套路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原告有10名,涉诉标的高达6273万元。

  近年来,“职业放贷人”的影响不断扩大,其蕴藏的危害性也越来越明显,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频发,司法公正性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思明法院发布“职业放贷人名录”,希望市民在借款过程中,谨防职业放贷人,理性借贷。

  典型案例:一个原告431件借贷案件

  什么是职业放贷人?昨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职业放贷人孙某的典型案例,来给大家敲个警钟。2018年,思明法院共受理孙某作为原告提起的民间借贷案件431件,其中被告均为不同的当事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不同地方。案件涉诉总标的额高达1922万元。

  在这431个案件中,借款合同均是统一的格式,均有同样的案件事实:

  孙某向分布在全国各地不同的借款人出借款项,并分别与之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对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违约金均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同时,各个借款人还分别与孙某持股的三家咨询公司签订《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三家咨询公司分别为借款人提供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向出借人进行推荐,以协助借款人取得资金来源等系列信用管理服务,同时向借款人收取咨询费、审核费、服务费;并约定上述费用由借款人授权孙某向其提供借款本金时一次性代为扣除,扣除的咨询费、审核费及服务费数额由孙某代为支付给三家咨询公司。

  上述协议签订后,孙某在扣除借款人应向咨询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审核费后,将剩余的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孙某起诉至思明法院。

  经审理,思明法院认定,孙某实际出借金额应以其实际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金额为准。孙某仅以与其密切关联的三家咨询公司的收款证明为凭不足以证明已实际代借款人支付咨询费、审核费、服务费。上述费用不应计入借款本金一并计算。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应按实际欠款本息予以还款。故思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鉴于孙某在同一年度作为原告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涉案数量多,累计诉讼标的金额大,思明法院将其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

  认定标准:职业放贷人如何认定?

  法官说,职业放贷行为是指未经批准,经常性、反复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从中赚取高额利息的行为。职业放贷人以食利为业。认定职业放贷人标准包括三种情形之一:

  一、同一年度内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同一或关联原告在思明法院辖区内所涉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为10件以上;

  二、同一年度内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同一或关联原告所涉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三、涉及的民间借贷案件存在套路贷嫌疑的。

  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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