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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用典型引领促政法队伍监禁の少女 双叶みか蓬勃发展

2017-10-01 漳州市
(原标题:漳州用典型引领促政法队伍蓬勃发展)

见“贤”思齐蔚然成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尚贤者,政之本也。”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实现伟大复兴,需要一流干部。对政法队伍而言,政法干警的素质高低也关系着政法事业的兴衰胜败。为此,漳州市政法委围绕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从制度保障、口碑导向、环境营造、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典型培树机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典型茁壮成长,示范带动政法工作开展。

过去的几年,对漳州政法队伍而言,是不平凡的。继“漳州110”后,漳州市先后又涌现出赖水顺、黄志丽、刘龙清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一批政法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有力促进了漳州政法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

制度保障是典型开花的好土壤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主任赖水顺;时代楷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芗城区法院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主任法医师、正科级检察员刘龙清……近年来,漳州市不断涌现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新典型,这些政法队伍里的佼佼者能够脱颖而出,与漳州市不断健全典型培树机制密不可分。

那么,典型培树如何保障?对此,漳州市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

2013年7月,漳州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坚持把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大培育推介力度。同时把典型培育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增强政法单位领导培育先进典型的责任意识。

有了机制的保障,漳州市委政法委领导还达成共识,坚持委领导挂钩政法部门、县(市、区)的工作制度。通过调研、督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升。

同时,漳州市每年都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基层综治干部”“十佳法官”“十佳检察官”“十佳警察”“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律师”活动,总结提升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系统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群众口碑是典型培树的关注点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一个典型成长与否,和其所处环境好坏密不可分。为了给典型一个适合成长的环境,漳州市对于发掘出的“亮点”和典型的“雏形”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如设立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刘龙清劳模工作室、赖水顺劳模工作室等典型服务窗口。

“扶上马,送一程。”漳州市对典型的培养,除了帮他们搭平台,还给予压力,提出更高要求和目标,促使老典型常青,新典型竞发。据介绍,整合成立的漳州110情报指挥中心就是为了建设更优化的警务模式进行的有益尝试。如今,漳州110指挥中心形成了点对点指挥调度路面警力就近处警,促进“漳州110”向“全警110”转变。

当然,“典型”推选出来后,还要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典型。基于此,漳州市委政法委注重从群众关注的服务窗口形象、促进公平正义、热点问题解决等方面发现、挖掘、树立典型。

在漳州,要说到群众认可的典型,“漳州110”是众人交口称赞的典范。然而典型要与时俱进,才能焕发新活力,为了让这个政法服务窗口的老典型,能够更好地服务群众,2016年7月,“漳州110”勤务改革正式启动,全面加强巡逻巡查,通过扁平化、点对点指挥,实施动态布警、就近处警、快速反应,日均处警110多起,确保每起警情第一时间快速处置,运行一年多来,广受漳州群众好评。

老典型常青,新优秀也需竞发。今年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漳州市公安机关共有2个集体、3位民警受到表彰,如此多的获奖名额系全省唯一。这些层出不穷的典型,是漳州政法队伍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也是对漳州政法队伍建设交出的答卷。

(原标题:漳州用典型引领促政法队伍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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