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漳州市> 正文

漳州长三晋源木门泰:广告灯箱摆放引发邻居互殴,一名95后小伙获刑_福建

2018-07-24 漳州市

  邻居因广告灯箱摆放问题起争执,双方各持铁棍欲互殴,这时其中一方的儿子也参与进来,95后小伙成了“生力军”,拳打脚踢外加挥棍致使对方轻伤。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95后小伙有期徒刑缓刑9个月,缓刑1年。

  2017年12月21日18时许,杨某辉因隔壁饭店广告灯箱摆放的位置与饭店老板石某宾发生争执,后两人各持一铁棍欲互殴。在场的石某宾的儿子石某见状上前将杨某辉按倒在地,用拳打杨某辉背部,石某的朋友也上前抓住杨某辉手中的铁棍,石某宾上前用铁棍击打杨某辉的上半身及大腿处,过程中杨某辉也还手打了石某和石某宾。

  随后,石某对杨某辉说:“大家是邻居,不要再打了”并放开杨某辉,但杨某辉起来后用手中的铁棍打中石某的头部。石某被打后随即用脚踹杨某辉的腰部、腹部等处,用拳头击打过来拉他的杨某辉妻子谢某,将谢某踹倒在地,并夺过杨某辉手中的铁棍打杨某辉的左小腿两下。

  经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杨某辉的左胫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石某、石某宾、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1月5日,石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长泰县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通讯员 黄从余 林小雨)

  责任编辑:黄琳琳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