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9月12日电(通讯员黄国华 刘子斌)未经许可擅自处置被法院查封的生猪且将款项挪作他用,近日,王某因涉嫌非法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公安局移送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54岁的王某系南靖县靖城镇某村养猪专业户。2016年8月,因未能归还所赊欠的39万元饲料款,南靖县法院根据债主申请,依法查封王某养猪场内455头生猪。2016年10月,在该案民事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仍未偿还所欠款项。后南靖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所查封的生猪竟已消失,原来,王某在被查后擅自分多次将生猪变卖,得款50万余元,但王某并未将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债务而是挪作他用。
随后,南靖县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在得知被立案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偿还所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