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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_公司公告_漳州发展: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fuqinjie的独立意见财经

2018-09-19 漳州市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林志扬 黄健雄 潘 越

日 期: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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