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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物业擅砍小区大小智卡盟树属侵权 小区绿化为业主共有_福建

2018-11-28 漳州市 漳州   物业   凤凰树   业主

  “上周五,我家楼前的一棵高大美丽的凤凰树,突然被物业人员叫人砍掉了。”昨日,龙文区锦绣一方小区一业主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反映称,这棵树市值约2万元,这可是属于他们业主的财产,物业无权处置的。

  昨日,导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锦绣一方物业管理处和龙文区步文派出所。

  业主这棵凤凰树市值约两万元

  据报料的业主介绍,这棵凤凰树位于6栋楼前,上周五他们午睡时突然听到巨响,出来一看才知道是树被砍了。“这棵树从我2010年交房进来入住时,就在那边了,如今已经8年了,直径约40厘米,10多米高,市值约2万元。”“砍别的树也就罢了,可从我家窗户看出去,就这棵树最漂亮!”一位业主惋惜地说。

  多名业主认为,这棵树属于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且以其直径和高度来看,这棵树市价不菲,在没有提前通知和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贸然将其砍伐,应属于毁坏公私财物范畴,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物业这棵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昨日,导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锦绣一方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解释道,物业之所以砍去这棵树,是因为这棵树被人用电锯恶意破坏了树干,整棵树已经无法挽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行人和业主们着想,才不得不马上采取行动。

  上述负责人并表示,此前有一个低层住户称这棵树引起她皮肤过敏,多次到物业提出砍伐要求,物业对其解释树木属全体业主共有,不能随意砍伐。但之后没多久这棵凤凰树的树干就出现了锯痕,尽管绿化人员多次前去养护,但割痕越来越深。

  警方业主需提供证据才能立案

  不过,对物业的这个解释,很多业主很不满意。“只是割一圈树皮,可以养护,可以移植的,不至于砍掉。物业如此处理,太简单太粗暴!”该小区一名业主说。

  当导报记者问及砍伐行为侵犯了业主利益,又该怎么解决时,物业管理处该负责人表示,更进一步的信息她也不清楚,此事属主管负责的范围,主管的联系方式也暂时无法提供。

  随后,导报记者致电龙文区步文派出所,询问此事是否涉嫌毁坏公私财物,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时,民警回应称,需要业主们至少派出一位代表前去派出所报案,提供更详细的证据和资料,才能判断是否能够立案。

  律师说法

  物业擅自砍树构成侵权业主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福建闽格律师事务所许忠辉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如今,物业将其占为己有擅自处置,已构成侵权行为,业主可要求返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在此也提示市民,对于小区内的绿化树,不可私自清理,须经过业主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批!

  导报记者赖雅红见习记者吴佳慧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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