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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工资没发患二龙湖浩哥之龙在江湖烟瘾 男子竟然盗电池_福建

2019-03-26 漳州市

  工资还没发,烟瘾又很大,没钱怎么办,竟去盗电池。3月22日,王某(男,28岁,诏安县人)因涉嫌盗窃被漳州芗城公安分局芝山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

  3月16日晚22时许,廖某将其一辆芗城绿牌电动车停放在芗城区大学路悠乐社区南门口,直至3月17日下午取车时,发现其电动车电池被盗,随即报警。同晚,悠乐社区大门口另一部电动车的电池也被盗。芗城公安分局芝山派出所赶赴现场勘察,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两起电动车电池被盗案均为同一人所为,后在分局刑侦大队协助研判下锁定嫌疑人王某,并于3月22日上午在市区新华南路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对其3月17日凌晨盗窃悠乐社区两部电动车电池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王某供述,其有一份修车工作,但烟酒瘾大,平时花销总是入不敷出,当月工资又还没发,手里已经没钱的他一时萌生盗窃电动车电池卖钱的想法,便于3月17日凌晨到悠乐社区作案两起,后将电池卖了210元,用于抽烟喝酒。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通讯员 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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