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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出门不顺 深夜竟在游乐福州三中家校互动平台场放火_福建

2019-04-03 漳州市

  因出门不顺,竟然半夜在游乐场放火。2019年4月1日,经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漳浦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5月6日半夜,戴某酒后骑自行车出门买东西,在经过一家游乐场时,自行车坏掉了无法骑行。戴某觉得是道路坑坑洼洼造成其自行车坏掉的,心情不好,就想玩个火“娱乐”一下。于是,戴某就在游乐场旁边多次用打火机点燃纸张后丢进游乐场里墙角处的油布上,导致油布被引燃。戴某见油布起火后就推着自行车立即离开现场,导致游乐场火势扩大,在油布包裹下的14只恐龙模型、11只稻草人模型、1台雪花机及30张喷绘布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1台雪花机及30张喷绘布价值13289元。2018年11月8日,戴某在一家石材厂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戴某公然藐视法制和社会公德,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戴某能够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阮毅明 齐家彦)

责任编辑:黄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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