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龙祥)无牌、无证,郭某在漳州开发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没想到,竟“惹”来大麻烦——扣49分罚款650元,还要拘留10天。
原来,2日中午12时许,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招商大道农行路口设卡执勤时,发现郭某驾驶的是无牌摩托车,当即拦查。
持C1驾驶证却驾驶两轮摩托车,这已经构成了准驾不符;再加上摩托车没有上牌,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一下子被扣的分数就噌噌地往上涨:郭某的驾驶证之前已被扣23分未处理,这次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又被扣26分,一下子就累计被扣49分。
据介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郭某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累计扣分49分,并处以6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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