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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民胸焦研峰的儿子痛去医院后身亡 医院被判赔偿26万

原标题:因胸痛、胸闷到龙岩武平某医院 由于未及时采取针对性治疗,一市民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武平县某医院赔偿原告林某等人各项损失合计26.18万元。

2016年3月20日,原告林某、罗某、兰某的亲属兰某某因胸痛、胸闷约半小时到被告武平县某医院治疗,因被告没有及时采取针对性治疗,兰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引发医疗纠纷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14013元。经司法鉴定,被告的诊疗过错参与度为20%-30%,但原告认为过错参与度只是个建议参考的数据,应根据医院过错的大小来认定医院的责任,被告的治疗行为和兰某某死亡有直接的关系,至少要承担50%的责任。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解决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原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多次召集双方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指出被告应对已构成的医疗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耐心运用道理、法理、情理消除原告对被告的心理对抗,希望原告能在被告正确处理并承担责任的前提下予以谅解。

在法官条分缕析、细致入微的调解下,原告的激动情绪逐步得以缓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范围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武平县某医院赔偿兰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所有费用的29%共计261844.8元给原告,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妥善审理每一件医患纠纷案件,化解医患双方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导报记者 邬眉

通讯员 陈立烽 兰银芳 王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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