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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男子缓刑期间不思悔改 跨地狂骗50除雪工遇梦游人0多万元

原标题:龙岩武平一男子胆真肥,缓刑期间不思悔改,跨地狂骗500多万元

近日,龙岩武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5万元。

2006年6月至2010年11月间,被告人陈某虚构有地块出售需付手续费或疏通关系、以做0号柴油生意及能买到含麻黄碱的兽药针水剂或通过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的方式诈骗财物,并伪造了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印章,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武平县、长汀县、龙岩市新罗区、厦门市等地,骗取莫某、钟某等个人的财物,价值折计人民币576.95万元。

另查明,陈某于2008年9月2日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2008年9月16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76.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又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等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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