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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公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禁烟场变异怪婴所吸烟罚50元_福建

  台海网10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大荣)日前,龙岩正式对外公布《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十项不文明行为被列入“重点治理清单”,最高处罚5万元。据悉,该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龙岩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最高可处罚5万重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

  龙岩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表示,该条例最大亮点在于,列出了龙岩需要重点治理的“十项不文明行为”清单,并逐一规定了法律责任,最高可处罚5万元。

  他说,这“十大不文明行为”(详见右图),是今年3月-5月期间,向全社会民众征集梳理而来。

  其中,行人不从人行道或过街设施通行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将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区域进行吸烟的,或者携带正在燃烧的烟草制品的,将处以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而对违规排放油烟,主管部门最高可罚5万元,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条例具体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纳入诚信系统

  导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违反条例具体规定,有关部门除了进行相应金额罚款外,还规定了“一年度内因同一不文明行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进行不文明行为曝光。”

  与此同时,违反该条例规定,一年内被本条例行政处罚5次(含)以上且情节严重的,或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还将作为对行为人年度绩效考评和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依据,并依法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综治诚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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