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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烹杀,举办福禄宴?事情的真相为何?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

明朝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烹杀,举办福禄宴?事情的真相为何?

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 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饥民感激之下纷纷加入农民军,李自成声势更盛。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呢?

崇祯年间,爆发农民起义。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在河南进攻的最大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在当时,他差点夺了明光宗的太子之位。朱常洵结婚,费用高达三十万金。并在洛阳修建王府,此王府超出一般王府十倍的花费。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邸,神宗皇帝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也是礼敬三分。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淫女娼,终日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福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根本不听,这就决定了他极其悲惨的命运。

明朝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烹杀,举办福禄宴?事情的真相为何?

但事实上事情是这样的:

根据《明史》和《圹志》的记载,显然与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汤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也就是说,"福禄宴"是杜撰的故事。

明朝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烹杀,举办福禄宴?事情的真相为何?

彭孙贻《流寇志》对此事有比较详细的记载: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通过以上记录可知全貌: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遂将其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作为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或许还逼他吃了点),之后处死,但没有吃掉尸体。两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办理福王的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福王虽然穷奢极欲又横征暴敛为人民痛恨,但也不是木头人,对危机有所察觉,大敌当前还是出重金招募敢死队抵抗了李自成。


本文作者:飘零列车T(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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