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泉州市> 正文

泉州市消防支队印发《提升营商环境行动9c8809服务措施》|泉州市|消防|消防支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营商环境行动部署。日前,泉州市消防支队研究制定了《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服务措施》,并向全市印发,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据了解,《措施》中推行将消防设计审核中的技术审查部分并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全面压缩审批时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抽查审批时限调整为市级消防部门4个工作日,县(区、市)级消防部门3个工作日等。同时,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业务时,将推行法律文书免费送达服务。

此外,泉州市将实施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对列入“项目攻坚2018”中70个项目的消防行政审批权限能在辖区大队审批就在大队审批,推行“三优先”(咨询服务、上门指导、行政审批优先)服务举措,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吴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