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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拉客还强迫交易 奈瑟皮拉收取200元被起诉

原标题:非法拉客还强迫交易 两男子被起诉

强买强卖想必大家都听说或是遇到过。那么您听说过强迫客人坐车的吗?

今日,日前,厦门集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两名非法营运的司机,凌晨时分在厦门杏林高速出口拉上了一名乘客。但是,在送客途中,这两人竟然动手强迫这名乘客接受了送到厦门北站的服务。

强迫被害人坐车 收取200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案发前,两名被告人都是开私家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司机。

去年8月10日凌晨,两人把各自的车停在杏林高速出口附近,排队等客。

而后,他们遇见从大巴车下车后,欲乘车往漳州市龙海市的被害人。但被害人嫌车费贵,不愿乘坐被告人张某的小轿车。

于是,这名乘客径直走到排在第二位的李某的车上。这名乘客上车后,被告人张某也跟着坐到了李某轿车的后座,并让李某启动车子出发。

途中,被告人李某、张某与被害人协商车费不成,被告人李某即持甩棍,被告人张某徒手殴打被害人张某。

迫于压力,乘客最终接受了200元送到厦门北站的服务。之后,两人开车把这名乘客送到厦门北站附近的路段上,并平分了200块钱。

构成强迫交易罪 两被告法庭受审

对于提早让被害人下车,司机也有自己的一套说词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受伤,致两枚牙齿根冠折,所受损伤系轻伤二级,2016年8月10日,被告人李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作案工具甩棍亦被缴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共同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都应该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两人一审分别获刑二年 二年六个月

厦门集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张某共同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并导致一人轻伤,均构成了强迫交易罪。

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对两人各处两千元罚金。

(第一帮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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