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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_万圣夜人偶事件簿4财经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火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钨业务方面,报告期钨产品需求有所下降,带动产品价格小幅下调,公司钨钼业务实现利润总额7,443万元,同比减少33.60%。

  (2)报告期,电池材料主要原料钴价格继续下跌,带动产品价格下跌,利润总额为-4,208万元,同比减利8,287万元。

  (3)稀土业务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383万元,同比增加2,421万元。

  (4)房地产方面,报告期合营企业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一期交房确认收入,投资收益相应增加,实现利润总额6,607万元,同比增加8,988万元。

  (5)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电机等新兴产业投入增加,公司总部、技术中心及电机等其他业务费用开支增加,同比增支3,926万元。

  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江西巨通32.36%股权,价款92,236.90万元。截至公告日,目标股权尚未过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鉴于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立项建设年产10000吨钼新材料生产线,总投资预算2.6亿元(详见公告:临-2018-064 《厦门钨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为满足其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增资10,000万元。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19-025 《厦门钨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大大许继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金融资产分类,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本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以上修订后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9 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2、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也不涉及

  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